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中共忻州市委党史办公室(忻州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以下简称市史志办),正处级事业单位,隶属市委办公厅。
一、主要职责
(一)征集、整理、编纂忻州市建党以来党史资料,研究、编写忻州市建党以来的地方党史。
(二)组织编纂近代以来忻州市新方志(包括市志,县志、重点乡、镇、村志,重点旅游景区志等),研究、整理旧方志和文献古籍。
(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史志部门交办的重点课题和科研项目以及其他有关任务。
(四)组织、指导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 区)的史志编研工作,审定市委、市政府安排布置的重点史志书稿。
(五)充分发挥史志科研工作的优势,组织宣传党的历史,积极组织开展党史教育、革命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市情教育,咨政育人。
(六)搜集、整理、研究忻州市的史志资料,组织召开各类有关史志方面的座谈会,开展学术研讨交流活动,外出征集抢救活资料。
(七)组织培训全市史志编研队伍。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史志办设4个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上传下达并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安排全室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全办公室机构,人员,编制,人事劳资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办理文、电、函、机要人员文书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外事接待,文印,财务,行政后勤管理,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等党群工作。
编制4名,科级职数2名。
(二)党史科
负责征集、整理、编纂忻州市建国前后党史资料;编写忻州地方党史;搜集、整理、研究中共忻州地方历史资料,组织指导各县(市、区)的党史研究工作; 完成建国前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和省史志院交办的专题等有关工作任务, 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建国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忻州地方党史的资料征集、整理和研究编写工作。指导市直各部门和县(市、 区)党史编研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任务。
编制4名,科级职数2名。
(三)地方志科
负责组织编纂近代以来忻州市新方志;研究、整理忻州市各县(市、 区)旧方志和文献古籍; 搜集、整理有关本市方志资料,组织指导各县(市、区)的地方志工作,完成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省史志院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组织、指导、督促全市重点乡、镇、村志的组稿和编纂任务,组织、指导、审定重点史志书稿,负责《山西年鉴》忻州部分的组稿及编写任务。
编制4名,科级职数2名。
(四)资料征集管理科
负责史志资料和图书的征集、保管、利用、管理、搜集、整理文字资料、组织实施抢救资料,为各科室以及有关部门提供资料。并负责资料的保密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史志办全额事业编制17名(含工勤人员1名)。其中,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2名(副处级);科级职数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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